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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2021-06-21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1997〕222号)文件精神,从199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199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一、实施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科目介绍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包括基础上和基础下两部分内容;专业考试包括专业上和专业下两部分内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只有专业考试,包括专业上和专业下两部分内容。三、报名条件(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1.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类别专业名称学历或学位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本  专  业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专科毕业1年相 近 专 业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专科毕业1年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1年注:最迟毕业年限以住建部注册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2.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⒈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类别专业名称学历或学位Ⅰ类人员Ⅱ类人员职业实践最少时间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最迟毕业年限本   专   业  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4年6年1991年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4年Ⅱ类人员中无此类人员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5年8年1989年专科毕业6年9年1988年相 近 专 业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5年8年1989年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6年9年1988年专科毕业7年10年1987年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8年12年1985年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Ⅰ类人员”的最迟毕业年限以住建部注册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⒈具备下列条件:类别专  业  名  称学  历职业实践最少时间本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桥梁与隧道工程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普通大专毕业3年成人大专毕业4年普通中专毕业6年成人中专毕业7年相近专业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技术村镇建设公路与桥梁城市地下铁道铁道工程铁道桥梁与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本科及以上学历4年普通大专毕业6年成人大专毕业7年普通中专毕业9年成人中专毕业10年不具备 规定学历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13年注:最迟毕业年限以住建部注册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四、报名办法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五、成绩和证书管理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六、其他事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原文链接:查看原文(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资格考试

2021-06-21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8号)文件精神,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一、实施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科目介绍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包括基础上和基础下两部分内容;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专业知识上和专业知识下两部分内容,专业案例分为专业案例上和专业案例下两部分内容。三、报名条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⒈取得本专业(指土木工程,下同)或相近专业(指港口与航道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⒉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年。⒊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年。(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⒈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⒉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⒊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⒋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⒍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三)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⒈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⒉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⒊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⒋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0年。⒍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2年。⒎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5年。⒏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0年。专业对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专业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程管理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公路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公路隧道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机场工程铁道工程铁道桥梁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森林道路与桥梁工程森林采伐与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公路项目管理公路工程管理城镇建设道路工程测量交通规划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相近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地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森林工程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农业水利工程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测绘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察工程水务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交通管理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港口水工建筑航道(或整治)工程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军港建筑工程水道与港口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海岸与海洋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资源勘察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工建筑力学水利水电建筑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地质工程工程力学工程监理城市规划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注:1、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等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2、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所学专业在“参照表”中未列出的,可在申报材料时,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的意见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定。四、报名办法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五、成绩和证书管理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六、其他事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 原文链接:查看原文(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021-06-21

根据《人事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从2004年起,开始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019年1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调整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实施部门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科目介绍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专业类别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3个公共科目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1个专业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客观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混合科目。三、报名条件(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二)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三)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四)2018年度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2019年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由考生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序号专业类别执业行业1煤矿安全煤炭行业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3化工安全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4金属冶炼安全冶金、有色冶炼行业5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工程各行业6道路运输安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7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原制度文件规定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五)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六)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四、报名办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五、成绩和证书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六、其他事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附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原文链接:查看原文(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021-06-21

根据《人事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21号)文件精神,从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实施部门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科目介绍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核安全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核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科目;其他科目均为客观科目。三、报名条件(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1年。2、取得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3年。3、取得理工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4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5年。4、取得理工类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6年。5、取得理工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0年。6、取得理工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5年。7、取得理工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20年。(二)截止2002年12月31日,在核安全相关岗位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安全综合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核安全专业实务”和“核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四、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陆生态环境部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主页(或直接访问http://www.chinansc.cn/haqgcs/)点击页面上“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链接进入系统,按要求进行考试报名。五、成绩和证书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系统(www.chinansc.cn)网站发布。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六、其他事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原文链接:查看原文(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

2021-06-21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上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35号)文件精神,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一、实施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科目介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包括基础上和基础下两部分内容;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专业知识上和专业知识下两部分内容,专业案例分为专业案例上和专业案例下两部分内容。三、报名条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⒈取得(指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⒉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⒊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⒈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⒉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⒊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⒋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⒈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⒉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⒊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⒋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⒌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⒍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⒎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专业对照表执业范围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岩土工程本专业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地下工程隧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震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城镇建设道路工程铁道工程铁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矿井建设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市政工程机场工程地质工程地质工程工程地质地质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地下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勘查技术与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技术与工程勘察工程水文地质应用地球物理地球物理应用地球化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水工建筑力学水利水电水电站水工结构土木水利工程岩土工程本专业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工程铁道桥梁与隧道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陆地水文水力学及河流海岸动力学河流力学及治河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务工程水务工程资源勘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矿产勘查煤田地质勘探地球化学与勘查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质勘察石油地质勘察地球物理勘探矿产地质勘察探矿工程钻掘工程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钻井工程矿物资源工程能源与资源工程资源勘查与开发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查矿场地球物理矿物资源工程相近专业工程力学工程力学固体力学工程结构分析理论与应用力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土壤、土壤改良沙漠治理岩土工程相近专业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石油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海洋工程与技术测绘工程测绘工程工程测量海洋油气工程海洋油气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工程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土地与环境环境监察安全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工程灾害防治工程防护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其它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教育部2012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四、报名办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五、成绩和证书管理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六、其他事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原文链接:查看原文(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资格考试

2021-06-21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58号)文件精神,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一、实施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科目介绍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包括基础上和基础下两部分内容;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专业知识上和专业知识下两部分内容,专业案例分为专业案例上和专业案例下两部分内容。三、报名条件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⒈取得本专业(指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⒉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⒊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⒈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⒉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⒊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⒋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⒈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⒉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⒊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⒋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⒎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⒏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专业对照表执业范围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本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 水务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勘查技术与工程 资源勘查工程 地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土木水利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工建筑力学水利水电水电站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水利规划水能利用陆地水文水力学及河流海岸动力学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河流力学及治河工程水文气象水库经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机电排灌工程农村水电站水务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土壤、土壤改良沙漠治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技术与工程勘察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矿产勘查地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地质工程相近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 风景园林园林林学农学土木工程交通工程 工程力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工程风景园林园林林学农学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力学桥梁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工艺设备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工程机械水力机械水利机械金属结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工业自动化自动控制水电站自动化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土地与环境环境科学环境学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工程管理水利经济技术经济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教育部2012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四、报名办法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五、成绩和证书管理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六、其他事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原文链接:查看原文(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资格考试

2021-06-21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7号)文件精神,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一、实施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科目介绍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包括基础上和基础下两部分内容;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专业知识上和专业知识下两部分内容,专业案例分为专业案例上和专业案例下两部分内容。三、报名条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⒈取得(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⒉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⒊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⒈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⒉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⒊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⒋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⒈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⒉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⒊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⒋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⒎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⒏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专业对照表执业范围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港口与航道工程本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相近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水工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铁道工程交通工程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教育部2012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四、报名办法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五、成绩和证书管理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六、其他事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  原文链接:查看原文(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021-06-2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规〔2020〕3号)文件精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一、实施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科目介绍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三、报名条件(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2021年继续在北京、上海开展提高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试点工作,试点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不参加试点),试点地区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为大专及以下,且具有有效期内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在试点地区继续报名参加考试。(二)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四、报名办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五、成绩和证书管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六、其他事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文链接:查看原文(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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